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等15个部门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扎实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破解个体工商户规范发展难题,持续出台增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举措。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表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是便利群众生活服务的最直接提供者,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微观基础,具有“通经活络”和“行气活血”的重要功能,施展着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的关键作用。
从数据来看,2023年,我国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增长11.4%。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到1.84亿户,同比增长8.9%。其中,企业5826.8万户,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万户,发展质量稳中趋好。
蒲淳指出,《指导意见》是着眼个体工商户长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首先,提出总体要求,规定了对不同类型个体工商户采取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加大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培育力度的整体思路。同时,明确重点任务,提出了构建分型帮扶政策体系、加大分类培育力度的具体措施和个体工商户分型判定和分类认定工作安排。
为更好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还牵头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总体方案(试行)》,作为《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在分型帮扶方面,详细规定了“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划分范围、分型原则、分型方式,对各项帮扶措施做出了总体安排。在分类培育方面,明确了“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分类原则、分类来源和分类标准;规定了分类认定的具体操作方式、有效期和评估确认方法;采用举例方式说明了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的培育政策。
这些举措正在加快落地。28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在义乌召开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下一步落实举措。一是指导各地制定细化分型分类标准,以省为单位明确“生存型”“发展型”“成长型”的划定指标;根据自身发展天赋、产业特色和发展导向,科学制定市、县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二是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地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依托“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认真履行申报推荐、核对数据、走访调查、向社会公示等程序,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国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认定。三是强化各项政策支持,针对“三型四类”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和需求,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各地在场地、融资、转型升级等方面制定更多丰富、务实、精准的帮扶政策;总局将依托“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提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结果的查询服务,智能匹配能享受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