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 1月5日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资源配置,做优做强公司港航物流主业,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 珠海港 弘码头有限公司与潜在合作方拟规画开展合资合作事项。
本次合资合作事项尚处在规画进程中,具体实施方案仍在研究和商谈,后续亦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合资合作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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