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显示,2023年12月29日,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市支行被处罚款30万元人民币,史斌华(当时担任中国 农业银行 甘南分行行长)、牛志海(当时担任中国 农业银行 甘南分行副行长)受到警告处罚,刘亚琳(当时担任中国 农业银行 合作市支行行长)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杨永喜(当时担任中国 农业银行 合作市支行副行长)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孙长青(当时担任中国 农业银行 合作市支行广场分理处主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主要非法事实为:孙长青、杨永喜挪用公款,中国 农业银行 合作市支行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