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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如何随班就读?
浏览次数:【844】  发布日期:2024-1-11 7:06:4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义务教育
 

  1月10日, 广东省 教育厅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普通学校应当依法依规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接收,不得歧视或变相歧视随班就读学生。

  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细则》规定,每年招生入学工作开始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照残联提供的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科学全面评估,将适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妥善安置到普通学校就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一般儿童少年相同。

  同等条件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更好地保障随班就读质量,可以选择同一学区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相对集中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经评估鉴定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对定性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的确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

  普通学校应根据随班就读同学的客观情况进行合理编班,原则上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高于3人。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的,原则上每班不高于9人。

  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对随班就读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学生之间的同伴互助制度,在安排品学兼优学生轮流给予关心帮助的条件上,鼓励全班同学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进行结对帮扶。

  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由家校共同组织实施。个别化教育应以课堂为主渠道,重视补偿训练。补偿训练主要包含感统训练、沟通训练、情绪行为训练、社交能力训练、粗大动作训练、精细动作训练、物理治疗、劳动技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改善其残疾状况。学校应保证每个随班就读学生每周享有很多于3课时的个别辅导和训练。

  招收5名以上随班就读同学的普通学校,应设立资源教室,配齐配足有关教学辅助设施和康复训练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随班就读学生不足5人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资源教室的布局,辐射片区所有随班就读学生,实现共享发展。每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至少要设专职资源教师1名。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补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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