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天价离婚-最新进展!长春高新回应 - 不涉及减持和经营调整
【长春高新】-天价离婚-最新进展!长春高新回应 - 不涉及减持和经营调整
浏览次数:【265】  发布日期:2024-1-12 19:18:42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长春高新】 【王思勉
 


K图 000661_0

  2024年A股第壹笔天价“分手费”已出现。

  1月11日晚间, 长春高新 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的公告,获悉金磊与王思勉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排。

  公告显示,根据金磊与王思勉签订的离婚协议,金磊将其持有的企业30014129股股份分割至王思勉,上述股份价值超40亿元人民币。

  上市公司实控人或大股东离婚往往和上市公司股权变动心心相印,因此备受关注。1月12日盘后, 长春高新 相关责任人向《证券日报》记者回应称:“股份分割比例是基于相关股东家庭成员情况,并考虑股东已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定向可转债未来可以转股数量等原因,在4名家庭成员之间进行的平均分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

  分割股权价值超40亿元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金磊持有 长春高新 346457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6%,王思勉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金磊与王思勉签订的离婚协议,金磊拟将其持有的企业30014129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女士名下。根据 长春高新 1月11日当天收盘价133.41元/股计算,此次双方离婚分割股份价值约40.04亿元人民币。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通常都属于夫妇共同财产,在夫妇离婚时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基本规则。对上市公司排名靠前的股东而言,在离婚时出现天价‘分手费’是正常现象。”

  其实,金磊是 长春高新 旗下核心子公司金赛药业的开创人,也是 长春高新 第贰大股东。长时间以来, 长春高新 超80%的营业收入来自金赛药业,金赛药业的发展对 长春高新 来说非常重要。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磊持有公司4631576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而王思勉持有公司30014129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7.4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上述 长春高新 相关责任人表示:“此次股权分割事项,对于金磊作为金赛药业总经理、主持金赛药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没有任何影响。金磊将继续领导金赛药业推进实行后续的产业规划和企业发展布局等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也将持续提升核心管理团队经营管理能力。”

  对于市场担忧的减持情况,金磊与王思勉已经明确作出自愿锁定12个月的承诺,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同时,根据目前最新监管要求,后续相关股东双方将持续共同遵守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将合并计算股东身份,即持续共用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高于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高于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长春高新 方面称。

  权益变动后, 长春高新 第壹时间进行了安排。“公司将在努力确保生长激素产品业绩稳定增长的情景下,积极加强新业务的培育,推动产品国际化布局,持续降低单一产品依赖方面的危险。目前重点在研产品正在积极推进,未来上市后相关单品或有二十多亿元的潜在市场空间,同时公司在积极拓展、推进相关新产品的在研工作。”上述 长春高新 相关责任人进一步说道。

  天价“分手费”屡见不鲜

  除了 长春高新 ,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因股东离婚引发的股权变动已屡次发生,天价“分手费”屡见不鲜。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已经有 信捷电气赛腾股份彤程新材卓胜微 等多个上市公司披露了实控人或股东离婚的消息。根据彼时股票价格计算,其中有上市公司股份分割市值最高金额达235亿元人民币。

  天价“分手费”的背后,是“绕道减持”还是“假离婚、真套现”?在监管层的长效监管下,显然“钻空子”是行不通的。

  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相关部门责任人就上市公司股东离婚分割公司股份有关事宜答记者问》一文,提到股份减持是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但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当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自觉规范减持行为,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各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相关要求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发现非法的将依法依规严厉责罚。

  2023年8月25日,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问题答投资者问,明确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持续共用大股东减持额度。

  “上市公司股东因离婚引发的权益变动,的确可能引发‘假离婚、真套现’的疑惑,但相关政策和规定对此类行为有相应的约束。投资者在面对此类事件时,应保持理性,不被传言或跟风行为所影响。同时,做好风险控制,确保投资安全。”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首席投资顾问邢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9-12【长春高新】金赛药业-灵魂人物-金磊接任长春高新总经理 能带来什么改变?
 ● 相关资讯专题
长春高新】  【金赛药业】  【总经理】  【灵魂人物】  【生长激素】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