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滁州中院官微消息,2024年1月31日, 安徽省 滁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 安徽省 合肥市 庐阳区委原书记陈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滁州市 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至2022年,被告人陈华利用担任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合肥市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老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在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3145.342955万元(其中2690.342955万元未遂)。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华及其辩解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华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