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卫 (603880)5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李平于2023年7月28日分别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李平立案。公司于5月22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南卫股份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南卫股份将其从银行获取的贷款经由供货商 常州市 毕升印务厂、 常州市 塑料彩印有限公司等中间方转至李平、实力电源、禾目乐影等关联方,造成南卫股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3600万元。其中,2020年3月23日南卫股份发生资金占用1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0%,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南卫股份未及时披露,对后续发生的钱财占用也未及时披露。
另外,南卫股份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南卫股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0050万元。具体来看,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占南卫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3.13%、15.93%、20.61%、11.11%。南卫股份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针对公司、李平和公司财务总监项琴华的犯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对李平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罚款;对项琴华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