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5月24日电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5月24日, 江苏省 徐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湖北省 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曹广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人民币,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扣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广晶利用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部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老总, 湖北省 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曹广晶在担任 湖北省 副省长期间,主导 湖北省 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纾困重组事宜。2021年1月,曹广晶将该纾困重组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致使他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将股票卖出获取利益1042万余元。
徐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曹广晶的表现构成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数目特别巨大,泄露内幕信息情节极其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曹广晶具有自首情节,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