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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讯传媒】苏氏家族再次-腾挪-兆讯传媒 - 分拆上市满两周年,营收无增长净利润下滑
浏览次数:【648】  发布日期:2024-5-30 10:55:5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兆讯传媒】 【联美控股】 【股份转让】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分拆上市】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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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兆讯传媒 (301102.SZ)分拆上市两年后,变更控股股东。

  5月27日晚间, 兆讯传媒 的控股股东 联美控股 (600167.SH)及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华新联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联美”)与三六六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六”)签署《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沈阳华新联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三六六移动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关于 兆讯传媒 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联美控股 及华新联美拟向三六六协议转让其分别持有的 兆讯传媒 首发限售流通股21532.50万股股份、217.50万股股份,合计占 兆讯传媒 总股本的75%。

   兆讯传媒 表示,本次股份转让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协议转让,虽然涉及 兆讯传媒 控股股东的变更,可是未造成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六六将成为 兆讯传媒 的新控股股东。

  在本次股份转让之前,收购人三六六的控股股东为国惠环保 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惠 新能源 ”),实际控制人为苏素玉、苏武雄、苏冠荣、苏壮强、苏壮奇五人。同时, 兆讯传媒 当前的控股股东为 联美控股 ,实际控制人也是上述五人。

  图片来源: 兆讯传媒 公告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兆讯传媒 成为三六六持股75%的子公司,同时三六六是 联美控股 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本次交易属于 联美控股 内部股权结构调整,是 联美控股 对各子公司进行重新定位,调整股权结构和理顺管理层级。

  图片来源: 兆讯传媒 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股份转让中,三六六拟收购 兆讯传媒 75%股份的收购价格为10.55元/股,总价款为22.9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三六六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根据双方约定,自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三六六向 联美控股 及华新联美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截至2023年年末,三六六的总资产为24.02亿元人民币,其中负债12.46亿元人民币。以该资产规模看,三六六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全部价款或许具有很大的压力,或需自筹资金的援助。近三年,三六六在每个年度的营业收入在2.4亿元至2.5亿元之间,不过营业收入从2.08亿元增长至3.01亿元人民币。就在2023年度,三六六的净收入超过了营业收入。

  图片来源: 兆讯传媒 公告

   兆讯传媒 在2021年至2023年的营业收入在6亿元附近波动,可是归母净收入却从2021年的2.41亿元降低至后两个年度的1.92亿元和1.34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末, 兆讯传媒 总资产为44.39亿元人民币,货币资金有24.91亿元人民币。其中,首发上市所募集的钱财净额为19.04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末余额还有10.13亿元人民币。

  2018年7月30日, 联美控股 公告,拟以初步定价23亿元购买拉萨兆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拉萨兆讯投资”)、拉萨汇誉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拉萨汇誉”)、拉萨金宝利商务咨询合伙公司(有限合伙)(简称“金宝利”)、拉萨兆讯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拉萨兆讯移动”)持有的 兆讯传媒 100%的股份。其中,交易对方中拉萨兆讯投资、拉萨兆讯移动是 联美控股 实际控制人中苏壮奇、苏壮强100%控制的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该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8年11月, 兆讯传媒 股权过户完成。

  2020年3月11日, 联美控股 公告了分拆子公司 兆讯传媒 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两年后, 兆讯传媒 完成了分拆上市过程。2022年3月, 兆讯传媒 以39.88元/股的首发价格发行了5000万股新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截至2024年5月27日披露本次股份转让相关公告时, 兆讯传媒 上市已满两年,当日股票收盘价为13.27元/股,按总股本2.90亿股计算,总市值为38.48亿元人民币。其中, 联美控股 及华新联美持有的75%股份市值约为28.86亿元人民币。

   联美控股 和华新联美所持 兆讯传媒 的股份均为首发限售流通股。根据《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本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本规则和本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它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第壹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承诺遵守前款规定。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豁免遵守本条第壹款规定”。

   兆讯传媒 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其上市时间已超过十二个月,且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此本次股份转让符合限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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