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行业内部将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聘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而被严厉责罚的情景进行了通报。
监管通报显示,7月,证监局对A公司进行专项核查,发现其存在以下违反《关于依法严格做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任职管理及廉洁从业相关工作的公告》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向证监局报送聘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离职人员的信息;二是未针对性建立健全离职人员任职和执业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廉洁从业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证监局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约谈公司主要责任人,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尽快启动内部问责。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在监管通报中表示,从通报的案例情况来看,仍有个别行业机构对离职人员聘任及管理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足。因此,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重申了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要求,强化对离职人员的任职规范及廉洁从业管理;二是强化任职审查,对离职人员是否符合离职回避规定进行本质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聘任;三是强化日常管理,离职人员任职和执业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要写进制度、有效执行、落到实处;四是加强自查自纠,强化问责追究责任,发现部门或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责任并及时报告;五是高质量完成备案及信息报送,建立健全离职人员信息台账,离职人员担任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及其它职务的,或离职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的,应根据要求在董监高备案报告全面的离职人员任职管理模块中,及时履行备案、报告程序,同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要求各证监局要根据上述案例袒露出的问题,抛砖引玉,进一步做好离职人员任职及从业人员廉洁从业监管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责任,强化从严监管的压力传导:一是严把信息报送质量关;二是把好人员备案入口关;三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四是依法严肃问责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