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到了,学生也即将回归校园,但湖南益阳一位16岁的男生因偷偷文身,被学校拒收,面临无学可上的困境,家人很焦虑寻求救助。
对于这名同学的遭遇,有很多网友其实不同情,认为其是咎由自取,就是“上学也学不好”;还有人认为,要上学也不是没有办法,去掉文身就ok。这些网友希望可以此警戒未成年人,要读书就不得去文身。
但需要谨防,反对未成年人文身,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不能混为一谈。当下,国内舆论对未成年人文身是持反对态度的,但对于已经文身的未成年人,却不能以文身为由,剥夺其接受教育的权利。因为反对未成年人文身的理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把文身的未成年人拒绝在学校的大门之外、推到社会,又咋做到让他们健康成长呢?
针对文身低龄化,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问题,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其中包含——未成年人的爸妈或其它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未成年人发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明显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这是从源头上切断面向未成年人的文身服务,如果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就是想文身,也找不着文身的地方。可是,还是有不正规的地下机构,偷偷给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也有未成年人受其蛊惑,偷偷跑去文身。那么,对于该类文身少年该怎么处理呢?
家长发现后向相关部门举报,查处不正规的机构,并带未成年孩子去合法的机构消除文身,这是较为可行的措施。可是,大面积的文身是比较难洗掉,且对身体所造成的创伤较大、费用也不低。一些家庭很难支付这笔费用,而且孩子怕疼也不愿意去洗掉文身。显然,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看,即便有文身,未成年人依旧是被保护的对象,他们的合法权利不应该被剥夺。对于已经文身的未成年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要重视教育引导,但不能有偏见和歧视,不能把文身少年等于于问题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