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滁州市 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7月10日消息, 安徽省 滁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凡在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蕴藏室等附属设施)1%的补助;二孩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在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蕴藏室等附属设施)1.5%的补助;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在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蕴藏室等附属设施)2%的补助。补助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按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单套补助金额标准最高不高于5万元人民币,由土地受益财政承担,与高校结业生和高技能人才购房补助或其它人才政策不同时享受。
另外,文件提出,支持“卖旧买新”。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鼓励国有企业等平台,根据需要,根据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富房票房源超市等。结合“以旧换新”或商品房收购转化,将闲置存量房或过剩商品房转化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以需定购,满足市场多条理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