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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财政部详解新会计法!加大处罚力度震慑财务造假,首次将信用记录写入会计法律
浏览次数:【983】  发布日期:2024-7-12 13:47:49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学习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施展会计服务社会发展作用》一文,对新会计法进行解读。

  财政部会计司称,本次会计法更改的关键就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有效震慑单位和个人财务作假行为,将过去对单位的罚款上限10万元更改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的罚款上限5万元提高至500万元。贯彻实施好新会计法,各级会计执法部门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格规范执法:一是依法严厉惩戒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严重犯罪行为;二是根据“过罚相当”的准则,依据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分类作出处理处罚,确保罚款裁量标准符合法定要求;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理全过程,曝光会计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会计工作。

  此次会计法更改,将内部控制并入法律范畴,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贯彻实施新会计法,有效施展会计监督作用,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责任;二是会计师事务所要增强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依法有效履行“看门人”职责;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本次会计法更改,第壹次将信用记录写入会计法律条文中,为推进会计诚信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诚信建设的统一部署,将新会计法关于加强会计信用记录的要求落实到相关制度、相关工作中,一是建立健全会计信用记录制度,规范对会计信用信息的归集、记录和使用;二是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全面记录会计信用信息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构建诚信教育机制,强化会计诚信教育,强化会计诚信教育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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