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欢)6月22日新京报记者获悉,粮油企业 东方集团 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日, 东方集团 还披露,公司收到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的告知函,因存在债务违约,和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影响, 中信证券 于6月21日对东方润澜 融资融券 业务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平仓,东方润澜被动减持股份数量约230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东方集团 表示,直到今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控股股东 东方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10.9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率为29.79%。
东方集团 称,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继续减持该公司股份。
同日, 东方集团 还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6月19日至6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下跌幅度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