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籍女子Yan Ruimin在泰国被害案引发网友持续关注,7月13日泰国当地警方发现遗体。澳门司法警察局15日表示,犯罪嫌疑人已在澳门落网,并被移交内地警方。对于此类案件的法律管辖权问题,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解读称,对于该类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重罪,我国法律具有管辖权。
此前媒体公开报道显示,中国籍女子Yan Ruimin于6月底独自前往泰国,7月1日与男子马某某见面后失踪。警方后续在嫌疑人马某某租赁车辆和住宿房间中,检测出大量清洗后的血迹。
当地时间7月13日,警方在北柳府直辖县Bang Phra镇附近发现疑为Yan Ruimin的遗体。14日,曼谷警察厅副指挥官公布了案件最新进展,称已排除勒索动机,目前重点关注感情冲突和偷盗财产意图两个动机。
澳门司法警察局15日表示,司警在侦查一宗假冒名表典当案件期间,经对照嫌疑人身份资料,发现其与日前内地女子游泰国遭绑架案件涉案人身份吻合,有关案件已移交内地警方跟进。
案情显示,涉案人马某于7月10日因涉嫌到某当铺典当假手表,被职员发现后报警。司警接手跟进后,在氹仔客运码头成功截获准备前往香港的马某。调查案件期间,司警收到内地警方通知,指日前在泰国涉嫌杀害一名内地女子的嫌疑人可能藏身澳门。经身份资料对照后,证实为涉案人马某,目前案件已经移交内地警方处理。
对于此类发生在国外的案件,应该由哪国法院进行审理?根据《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可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解读称,绑架、杀人是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重罪,最低一档的法定刑都在三年以上,因此,对于此类犯罪,我国具有管辖权。
孟博律师称,除了属人管辖权,《刑法》还规定了属地管辖权。《刑法》第六条规定,犯罪的表现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对于属地管辖问题,孟博解读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对犯罪表现地进行了细化。犯罪表现发生地,包含犯罪表现的实施地和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表现相关的地点;犯罪表现有连续、持续或继续状态的,犯罪表现连续、持续或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表现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