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王嘉琦
最近,一则外汇行政处理信息引发关注。一家年营业收入高达320亿的民营企业500强,居 然因为非法套汇被罚了1720.57万元。
这家企业就是 美锦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也是上市公司 美锦能源 (SZ000723,股票价格6.96元,市值301.1亿元)的控股股东、大股东。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湖南省 分局公布的罚单信息, 美锦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贰十二条第壹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贰十二条规定: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根据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换句话说, 美锦能源 集团在没有有效单证和批准手续的情景下,用人民币或物资换取了外汇或外汇收益,套取了外汇。
这种行为属于“非法套汇”,是一种严峻的非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非法套汇行为将被处以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事情严峻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美锦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此次被罚1720.57万元人民币,这笔钱对于一个年收入320亿的企业而言,可能不算什么。可是对于任何一个守法经营的企业而言,这是一个巨大的“污点”。
近年来,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屡次表态,要“零容忍”打击外汇领域非法行为,并持续公开通报外汇违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各行各业、各地各级、各类各种主体。甭管是个人还是企业,甭管是大鱼还是小虾,只要触碰了红线,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非法套汇,是一种对国家利益和金融秩序的损害,也是一种对自身信誉和发展的危害。
昨日(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增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力挺民营经济,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可是,民营企业自身也要做好守法经营。不要认为自己是大企业,就可以凌驾于监管之上。
因此,身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 美锦能源 集团应该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规范经营,遵守法律。同时,其它的民营企业也应该引以为戒,不要触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