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0月31日晚间, 天龙股份 发布公告称,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10月27日、10月30日、10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上涨幅度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关注并核对的相关情况:(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与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对:直到今天,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含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三)媒体透露、市场传言、热点概念情况。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透露或市场传言;公司未发现其它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四)其它股票价格敏感信息。经核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