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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先试点后推广 数电票两年-落地-33个地区
浏览次数:【81】  发布日期:2023-10-31 23:16:36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
 

  从最初试点到全国大范围推广,两年时间里,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欢迎。最近,北京、贵州、山东、湖南、宁夏5地区相继发布开展数电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根据上述5地区发布的相关公告,11月1日将正式推行“数电票”开票试点,受票范围为全国。

  “相比以往的纸质发票,数电票推行后,纳税人无需领用纸质票,且数电票具有开具便捷、信息集成、节约成本等优点,这大大提高了办税便捷度。”一位税务人士如此评价。

  据了解,2021年1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在 内蒙古自治区 、上海、 广东省四川省厦门市天津市青岛市重庆市大连市陕西省 等地区开始推行数电票。本着先试点后逐步扩大地区和纳税人范围的工作策略,目前,全国已经有33个地区的纳税人可开具数电票。

  试点再扩大

  随同税收征管体系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是大势所趋,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作为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正在受到各方关注。

  数电票,简单说覆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账、票、款”全生命周期,具有领票流程简单、开票用票便捷、入账归档一体化等优势。与传统纸质发票不同,线上开具的数电票不用用税控设备就能开票,同时也省去了打印、盖章、邮寄等流程,这减少了发票丢失和损毁的危险,也节约了用票时间和财务成本。

  针对这种转变,中科迅联联合开创人、COO 陈玉刚之前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数电票实行后,增值税纸质发票将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对企业而言,数电票可以打通供应链在订单管理、清分对账、发票开具、发票流转和结算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堵点。

  在业内看来, 数字经济 的高速发展和国家“金税四期”政策的快速落地,也在一定水平上加速了“数电票”试点的不断扩围。

  10月27日,北京、贵州、山东、湖南、宁夏5地区相继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根据各地发布的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在上述5地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这5地区的地方税务局确定。

  以北京为例,其发布的公告明确, 北京市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并作为受票方接收全国其它数电票试点省(区、市)纳税人开具的数电票,具体以各试点省(区、市)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 税务局发布的公告指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推广进度安排,数电票受票范围已推广至全国, 湖南省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各省的受票方均可接收。

   湖南省 税务局相关人士介绍,数电票实现了“去介质”,对纳税人而言,也不用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根据要求,纳税人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而通过“赋额制”系统也会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发票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相比传统发票,数电票的领票流程更简化,新办纳税人实现了“开业即可开票”。

  提高办税效率

  据了解,为了符合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习惯,数电票的基本内容在现行增值税发票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主要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

  另外,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在数电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含但不限于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成品油、民航、铁路等。

  陈玉刚认为,数电票试点改革对发票管理流程是一种质的改进,过去纳税人需要进行领票、核准发票份数、检查发票限额和购买开票介质等流程,在试点地区这些都被取消了,这实现了发票开具的“零前置”。

  不仅如此,在数电票去税控专用介质环境下,通过大企业的“税企直连”平台,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可与发票云系统建立安全对接通道,这有益于实现大企业财务系统对发票功能的集成。

  这时,税务部门也可以完整掌握企业从开具、传递、入账、抵扣到归档的发票全生命周期信息链条。“在金税四期工程中,企业入账信息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更新,也在一定水平上提高了企业的合规遵从度。”一位税务人士表示。

  不过,需要谨防的是,根据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并入试点范围。其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也暂不并入试点,分别是存在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存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风险和经税收 大数据 分析发现重大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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