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 上海银行 连收两张罚单,被处罚款合计1380万元人民币,起因是事涉32项主要非法事实。
两张罚单披露的信息显示,该行主要非法事实包含:不良贷款余额数据报送存在偏差,漏报贸易融资业务余额EAST数据,漏报核销贷款本金EAST数据等19项;封闭式产品投资非标准化资产终止日晚于产品到期日,理财产品老产品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晚于2020年,将无法持有至到期的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等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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