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回购却不实施, 合纵科技 (300477)在11月17日收到了北京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除了责令整改,北京证监局还要求 合纵科技 根据整改期限完成相关回购事项。同日,深交所也就此事向 合纵科技 下发关注函,并表示将对公司及相关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罚程序。
回顾案情,根据前期公告, 合纵科技 自2022年11月10日起开始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拟在12个月内斥资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股份。然而,时隔一年,回购期限已满, 合纵科技 却在本周发布公告称,公司并未实施回购。 合纵科技 解释称,公司未能完成本次回购的原因系,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优先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北京证监局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明确指出, 合纵科技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叁十六条的规定,现对 合纵科技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北京证监局要求 合纵科技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并根据整改期限完成相关回购事项。
这意味着, 合纵科技 仍需在整改期限内将回购承诺履行到位,当忽悠式回购遇上依法从严监管,金融监管“长牙带刺”的硬措施将打击各类信息披露非法,增进各市场主体“有诺必行”。各家上市公司应自觉严格履行承诺,做到“一诺千金”,自觉维护老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合纵科技 表示,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将根据北京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日,深交所也预告了对 合纵科技 的处罚“正在路上”。深交所在11月17日向 合纵科技 下发的关注函中指出, 合纵科技 的表现涉嫌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深交所将对 合纵科技 及相关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罚程序。
同时,深交所还进一步提出问询,询问公司未实施回购的原因及最初制定回购方案的目的:
1、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18.83亿元人民币。请补充说明公司未完成本次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拟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完成上述回购方案;
2、补充说明公司在制定回购方案时的决策是否足够审慎,回购价格、回购期限等相关安排的设置是否合理;公司及提议人是否存在利用回购方案炒作公司股票价格、误导投资人的情形。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正在成为资本市场的主旋律。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1月17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透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将打击犯法行为与精准有效预防化解金融风险相结合,依法从严查办严重干扰资本市场重大改革实施、影响市场平稳运行、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