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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多年年报涉嫌存虚假记载 金通灵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浏览次数:【418】  发布日期:2023-11-21 6:35:51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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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晚, 金通灵 (SZ300091,股票价格3.11元,市值46.31亿元)披露,公司于11月17日收到了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7年~2022年, 金通灵 的年报存在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情形。因此, 金通灵 及有关人员或被警告并处以罚款。

发现前期存在重大会计过失

  4月27日, 金通灵 在2022年年报披露时,还披露了一份前期重大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

   金通灵 称,在2022年财务报表编制进程中,由于业绩预亏金额过大,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前期存在重大过失并进行追溯调整。

  前期会计过失主要包含:营业收入存在过失、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存在过失;发放奖金、支付的其它费用未及时入账;少结转生产成本;存在无经济实质的回款;预计负债存在过失;少记存货降价准备等

  据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追溯调整后, 金通灵 合计调减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68亿元人民币,2021年净收入从1986.3万元调整为-4804.57万元

  在回复函中, 金通灵 称,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预计将于6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6月27日, 金通灵 也收到了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金通灵 立案。

六年年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11月17日, 金通灵 收到了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7年至2022年, 金通灵 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理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 大名县 草根 新能源 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金通灵 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 金通灵 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 金通灵 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人民币,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 金通灵 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2017年至2022年, 金通灵 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造成公司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以上违法事实有 金通灵 相关公告、客户及供货商资料、相关合同、相关说明、有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流水、财务凭据等证据证明。

  综上, 金通灵 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相关法规, 金通灵 当时担任老总、副老总兼总经理季伟(季伟曾先后任职老总、副老总),决策并组织实施上述犯法行为,当时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组织、参与上述犯法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总经理助理、当时担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参与、执行上述犯法行为,是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江苏监管局拟决定:对 金通灵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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