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撤消,再立案。 杭州园林 (SZ300649,股票价格10.31元,市值13.65亿元)与南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南昌住建局)因为一个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打起了“拉锯战”。
2月1日, 杭州园林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住建局出具的《立案通知书》。据立案通知书,公司涉嫌实施的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项目存在转包行为,南昌住建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开展深入调查。
此前, 杭州园林 就因上述事项被南昌住建局责令整改并处以罚金及没收违法所得1439.82万元。后续, 杭州园林 通过行政诉讼,成功于1月份撤消了该处罚。然而,不到30天,南昌住建局再因该事项对公司立案侦查。
2月18日,南昌住建局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回应称,根据法院判决,其认定 杭州园林 在涉案项目中存在转包的犯法行为并无不妥,只是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基数不准确,因此重新立案。
被指涉嫌违法转包工程
上述EPC项目始于4年前,2019年11月,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包人、以下简称南昌金开公司)公开招标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杭州园林 于2020年1月2日中标,并于2020年3月12日与南昌金开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约》,合同金额约1.39亿元人民币。
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承包合约签订后, 杭州园林 按约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项目工程于2021年5月17日通过联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21年10月21日, 杭州园林 向南昌金开公司报送《结算书》,结算总价为1.19亿元(不含设计费220.47万元)。
《结算书》报送一年后, 杭州园林 收到南昌住建局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昌住建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由南昌委巡察办移送的关于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项目涉嫌转包的问题线索,该项目在实施进程中,总承包单位 杭州园林 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将承包的全部施工工程转给了 杭州市 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由 杭州市 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完成。
南昌住建局认为, 杭州园林 作为该项目总承包方,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犯法行为认定査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存在转包工程的表现。南昌住建局决定对 杭州园林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386.49万元人民币,并处以行政罚款53.33万元。
面对南昌住建局的行政处理及处罚依据, 杭州园林 当时就公告指出,将积极与南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同时将聘请精湛的法律服务团队,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身权益。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7月, 杭州园林 收到上述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经开庭审理,依照《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判决驳回原告 杭州园林 的相关诉讼请求。
杭州园林 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南昌住建局再度立案
2023年12月12日晚, 杭州园林 公告显示,公司收到南昌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判决书》,南昌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根据南昌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消南昌铁路运输法院(2023)赣7101行初106号行政判决;撤消被上诉人南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0月10日作出的洪住建罚字[2022]109号《行政处理决定书》。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被上诉人南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不过,在上述终审判决之后不到两个月,南昌住建局再度启动了对 杭州园林 的立案程序。
2024年2月18日,南昌住建局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复表示:“此前,法院依据相关证据线索,判决我单位认定 杭州园林 公司在涉案项目中存在转包的犯法行为并无不妥,仅指出我单位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基数不准确。”
南昌住建局表示,在取消原处罚决定书后,其依法依规重新启动了行政处理的程序。当前该案正在调查进程中,不便透露具体细节。
针对上述再度被立案事项,2月19日,记者数次致电 杭州园林 证券部,但其电话均没人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