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获悉,2024年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讲话人高莉主持新闻发布会。
李明表示,对证券犯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的确是投资者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我们从行政处理、民事索赔、刑事追究责任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解决犯罪成本低的问题。我会积极推动修订《证券法》,提高行政处理幅度,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提高证券犯罪的刑期,加大刑罚处罚力度。”
2020年《证券法》修订后,证券犯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上限已经有大幅提高。对欺诈发行行为,罚款限额从募集资金百分之五,提高到最高可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对财务做假等信息披露犯法行为,从最高罚款60万元人民币,提高至1000万元;对内幕交易、市场操作等违法交易,从给予违法所得1-5倍罚款,提高至1-10倍罚款。近期根据新《证券法》查处的一批案件,已经充分体现了加大处罚力度的效果,好比奇信股份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财务做假行为和组织指使的实际控制人分别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欺诈发行行为处以4000万元的罚款。
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我们查处的部分案件,犯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随着该类案件的逐步加快处理完毕,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犯罪成本只会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