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连续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海证交所发布《关于对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对上海贵酒( 岩石股份 )实控人、当时担任董事韩啸,老总、董事会秘书、董事张佟,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孙瑶公开谴责。
《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沪〔2023〕32号、33号、34号、48号)查明的事实,2017年至2020年,上海尚屈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代 岩石股份 偿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费用1956.93万元、744.5万元、1531.1万元、770.31万元 。2018年至2020年,上海初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 岩石股份 支付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引发的法律服务费用985万元、500万元、540万元。 岩石股份 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规定对上述代偿代付费用予以会计处理,造成 岩石股份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证交所表示,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连续多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违反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在责任人方面,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董事韩啸,当时担任老总、董事会秘书、董事张佟,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孙瑶均依法负有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然而均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其中,韩啸全面知悉相关代偿代付事项,是上述4个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同时,韩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组织、参与实施上述犯法行为,对公司隐匿代偿代付事项。根据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交所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当时担任董事韩啸,当时担任老总、董事会秘书、董事张佟,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孙瑶予以公开谴责。
2023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 岩石股份 因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非法,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韩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