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上海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介绍上海破产法庭五周年工作概况,并发布《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典型案例》。
据介绍,上海破产法庭于2019年2月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363件,审结11507件。受理案件中,破产类案件6473件,强制清算类案件5075件,衍生诉讼等其它案件1815件。受理的破产类案件中,债务人系民营企业的占到了93.9%,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占到了86.8%。
上海破产法庭充分施展破产审判在市场主体及时出清和重整挽救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五年来,共重整成功43件,和解成功71件,累计盘活资产312.4亿元;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共清理31000余户债权人的3554亿元债权,共清理处置价值257.9亿元的沉淀资产,化解了1万余件执行积案。
期间,上市公司 天海防务 重整成功维护了股票市场稳定和股民利益;三岔港公司重整成功第壹次明确重整中的治污费用列入共益债随时清偿;生鲜电商易果电子商务重整成功让新业态企业破茧重生。
据介绍,上海破产法庭奋力开拓创新,构建了一系列专业化审理机制。创设专门受理破产立案的服务中心、建立简单破产案件集约化快审机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创新管理人“四个一”督导机制(“一份”管理人履职工作报告、“一次”管理人工作例会、“一支”债权人监督力量、“一张”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表的工作方法)。五年来,上海破产法庭坚持系统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机制建设,制定了30余项制度文件。
同日,现场还发布了《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典型案例》。
上海三中院副院长俞秋玮表示,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增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10件典型案例分别从运用重整和解制度挽救困境企业、处置盘活“ 专精特新 ”企业核心资产价值、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平衡保护出资人或经营者利益、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的社会责任等方面,体现了破产制度在中小微企业解救重生、平衡保护和支持创新、宽容失败方面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