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29日通报,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 纪委监委消息:目前,经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党委批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 纪委监委对自治区纪委原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原主任高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高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虹极度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纪委批准,决定给予高虹开除党籍处罚;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