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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稠州银行台州分行行长任职获批,一年前已为负责人,上届在位期未报送涉刑案件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13 9:54:4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负责人

  3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披露,《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关于吴娴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浙稠银〔2024〕78号)经审核,核准吴娴的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台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记者了解到,吴娴此前为稠州银行台州分行的行长助理。2021年6月8日,吴娴的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台州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可是蓝鲸财经发现,吴娴在2023年5月18日就已经成为稠州银行台州分行的责任人。

  通常来说银行分行级别的责任人为行长,并且从该分行历史责任人的职位来看,胡健敏、丁翀、黄忠勇在责任人任期内皆为行长。就此问题蓝鲸财经致电稠州银行,对方未予接听。

  2022年9月8日,彼时行长还是丁翀的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因存在贷款管理不审慎,造成发生违法发放贷款案件;未根据规定报送涉刑案件风险信息等非法事实被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

  同时该行员工陈柏宏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陈柏宏曾是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旗下支行营销经理,最终因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而被判刑4年零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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