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4日讯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