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 京能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京能置业 ”)发布公告,披露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
公告显示, 京能置业 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壹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原定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顺畅推进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了延长有效期外,发行方案的其它事项和内容将保持不变。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京能置业 在公告中表示,是否能获得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