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日前披露,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尽职,向首付款虚假且未竣工验收的商用房发放贷款等,被罚300万元。
行政处理信息表显示,浙江海盐农商银行存在以下非法事实:
未按规定进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
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
贷款管理不尽职,向首付款虚假且未竣工验收的商用房发放贷款;
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被挪作项目投资款;
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被挪作开立存单和定存;
虚增存贷款;
与准入名单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同业业务;
违规保管有签章的空白合同。
当时担任海盐农商银行百步支行行长富瑜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当时担任海盐农商银行望海支行行长柏云锋、当时担任百步支行副行长何王力、当时担任武原支行客户经理马群燕分别受到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