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0万元。罚单显示,主要非法事实包含:未按规定进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贷款管理不尽职,向首付款虚假且未竣工验收的商用房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被挪作项目投资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被挪作开立存单和定存;虚增存贷款;与准入名单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同业业务;违规保管有签章的空白合同。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