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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未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 浙江厚兴股权投资基金收纪律处分决定书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4-7 13:51:21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私募基金】 【决定书

  中国网财经4月7日讯目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一则纪律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厚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厚兴”)被取消会员资格,并撤消其管理人登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57号记录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厚兴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未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 《行政处理决定书((2022)34号)》,2018年4月、5月,浙江厚兴先后发行并管理“厚兴新材并购1号私募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厚兴新材1号基金”)和“中国砂石骨料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砂石骨料基金”)。2018年9月,“砂石骨料基金”与“厚兴新材1号基金”等签署《浙江伍垒建发投资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砂石骨料基金”以540万元的价钱收购“厚兴新材1号基金”持有的浙江伍垒建发投资有限公司2.38%股权。2019年8月, “砂石骨料基金”将股权收购款转入“厚兴新材1号基金”银行账户。浙江厚兴未根据《中国砂石骨料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投资者披露前述信息。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贰十四条关于私募基金经理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有关规定。

  (二)未及时更新登记备案登记信息

  一是2018年2月,浙江厚兴实际控制人由王荣鑫更改为谢忠顺;2019年9月,浙江厚兴法定代表人由胡正更改为谢忠顺,浙江厚兴未按规定向协会报告前述重大事项。

  二是浙江厚兴未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诚信信息”模块填报浙江证监局对其作出的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一份行政处理决定等多条诚信信息;未在“财务信息” 模块填报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数据;未在“出资人信息”模块填报出资人北京浙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北京浙银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信息;未在“私募产品季度更新”模块中填报全部11 只产品的2022年第叁季度和第四季度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信息更新和私募基金运行信息更新。

  三是浙江厚兴未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填报全部11只产品的2022年半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浙江厚兴上述登记备案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的表现极度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贰十五条、《私募投资基金经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贰十一条、第贰十一条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关于私募基金经理应当在规按时限内更新机构基本信息、重大事项、年度财务报告及私募基金相关信息,和应当通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的有关规定。

  根据纪律处罚决定书,根据《基金法》第壹百一十一条第叁项,《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贰十九条,《协会章程》第六条第叁项,《会员管理办法》第贰十九条,《实施办法》第贰条、第八条的规定,协会决定作出以下纪律处罚:取消浙江厚兴会员资格,撤消其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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