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非法事实:理财业务未专营管理问题未真实整改;账外提取浮动管理费,并通过对部分理财产品进行回补操作,以调理产品收益率;风险隔离不到位,浮动管理费与理财资金混用于投资;向银行员工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且未及时纠偏;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未对异常现象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通过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客户敏感信息保护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犯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罚款385万元。
林仙兵当时担任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邵成渊当时担任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宁溪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客户经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分别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