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海金融法院通报该院2023年审判工作情况。去年,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7410件,全年收案量同比下降14.97%;全年收案总标的额为2854.30亿元人民币,标的额同比上涨59.62%;审结各类金融案件7411件。
从案由来看,2023年上海金融法院收案类型涉及金融各领域,收案排名前三位的案由分别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包含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执行案件)2174件,占总收案量的29.34%,标的额18.02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998件,占总收案量的13.47%,标的额1239.20亿元;涉仲裁执行类案件790件,占总收案量的10.66%,标的额55.37亿元人民币。
从行业来看,2023年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中(行业案件数据统计不包含执行案件),银行业案件数量占比较大,合计2282件,占比49.48%;证券业案件合计1419件,占比30.77%;保险业案件合计386件,占比8.37%;其它金融领域案件525件,占比11.38%。
通报指出,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数量大幅下降,诉源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上海金融法院表示,通过加强诉前调解、做实诉源治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案件从2022年的3916件下降到2023年的1322件,降幅达66.27%。
首先,通过与专业调解组织诉调对接,施展示范判决引领作用。上海金融法院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诉调对接机制,建院以来累计诉前调解化解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4000余起,涉及标的额5亿余元。
其次,强化与行政监管机构工作对接,推进证券纠纷实质化解。 好比,在一起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通过与属地监管机构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将纠纷化解在前端。
再次,运用证券集体诉讼机制,提升群体性纠纷化解效率。好比,在涉某科创板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适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第壹次实现证券集体诉讼和解,7000余名投资者获得损失赔偿。
上海金融法院在通报中指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立案前置程序取消后,在对相关行为尚未作出行政处理的情景下,法院需对上市公司是否构成虚假陈述作出本质认定。例如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业绩预告、发展规划等预测性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不同,和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未计提附条件的 股权激励 支付费用等是否构成虚假陈述等诸多问题。另外,中介机构的责任认定仍然是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的常见争议焦点,纠纷中反映出会计师事务所函证程序失范、券商对会计师事务所过度依赖等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