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近, 贵州省 贵阳市 原副市长林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经 贵州省 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 毕节市 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毕节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解人的意见。 毕节市 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刚利用担任 贵阳市 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副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贵阳市 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局长, 贵阳市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 贵阳市 云岩区区长、区委书记, 贵阳市 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赚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为遮掩、隐匿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将财产转换为现金,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