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 安徽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更好呵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安徽省 建立学校 食品安全 “你呼我应”新模式,明确要求学校接到 食品安全 方面投诉后,要第壹时间回应,对需要现场处理的,应迅速到达现场。
安徽省 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安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建立 食品安全 “你呼我应”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及学生爸妈学校 食品安全 方面的投诉和建议,防范化解学校 食品安全 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
通知明确,督促学校建立“渠道通顺、回应及时、处理适当、回访满意”的 食品安全 投诉问题或建议处理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 线上线下 等方式建立 食品安全 “你呼我应”渠道,公示处理投诉问题的责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在食堂就餐区和食品超市等明显位置张贴公示“你呼我应”的渠道和方式,有条件的可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予以公示。
通知要求,学校接到投诉后,要第壹时间回应,对需要现场处理的,应迅速到达现场,第壹时间和投诉人见面或取得联系;有关人员均要做到“即呼即应”,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在做好解释的条件上,告知答复时限,并在要求时限内予以答复。对投诉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对初步判断为疑似 食品安全 事故或存在重大 食品安全 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向市场监管和教育等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通知规定,学校在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满意度回访,跟踪问效,定期深入分析投诉问题的类别性质、发生原因等,做到抛砖引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