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4月15日电, 尚纬股份 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送达的浙江 湖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浙05刑初7号。被告人李广胜犯操作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另外,被告人姜向东(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犯操作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李广胜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李广胜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公司曾于2022年6月7日和6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保候审的公告》,李广胜因涉嫌操作证券、期货市场罪被 湖州市 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22年6月17日, 湖州市 公安局决定对李广胜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