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晚间, 鲁西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鲁西化工 ”)公告,未能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吸收合并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注册批文的12个月内完成股份发行工作,该批文到期失效。
不过公司也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批文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批文失效重组止步
鲁西化工 公告显示,2023年4月17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 鲁西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97号),同意公司以新增5.01亿股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鲁西化工 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文件后,根据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事宜,可是由于受子公司2023年5月1日发生事故的影响,未能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批文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股份发行工作,该批文到期自动失效。
回溯来看,去年5月1日, 鲁西化工 的全资子公司聊城鲁西双氧水 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双氧水装置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当时,公司曾停产双氧水及关联的多套装置。
对于造成此次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原因,应急管理部初步分析认为,系双氧水装置工作液配置釜用于回收工作液时,吸入大量70%浓度双氧水,釜内可能存在杂质造成双氧水剧烈分解,引发配置釜超压爆炸,造成现场人员伤亡,并波及相邻企业辛醇储罐及部分管线泄漏燃烧。
对于此次安全生产事故, 鲁西化工 也表示,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救治伤员,进一步强化公司生产安全环保管理,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在最近一次 鲁西化工 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中,公司表示,因子公司发生事故,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吸收合并交易对手方及交易标的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注册决定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发生重大事项,可能造成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符合重组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的,上市公司应当暂停本次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事故造成本次吸收合并交易暂停。
鲁西化工 表示,目前事故调查正在进行中,待事故调查结果明确后,如符合重组条件,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工作。
然而,12个月转瞬即逝,因未能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吸收合并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注册批文的12个月内完成股份发行工作,上述批文到期失效。
公开资料显示, 鲁西化工 原为山东聊城国资委旗下企业,于1998年8月在深圳证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鲁西集团,鲁西集团在2020年加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目前鲁西集团直接大股东是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为中国中化全资孙公司。
鲁西化工 主要业务包含化工 新材料 、基础化工、化肥产品及其它业务等,是我国集化肥、化工产品生产和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龙头企业。目前, 鲁西化工 拥有甲酸产能40万吨/年,是全球最大甲酸供货商。
受累安全事故公司业绩预减
回看 鲁西化工 此次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11月23日, 鲁西化工 公告,拟通过向鲁西集团的全部股东(包含中化投资、中化聊城、财信控股和聚合投资)发行股份的形式对鲁西集团实施吸收合并,交易价格为63.95亿元人民币。根据交易方案,此次权益变动后,中化投资直接持有 鲁西化工 32.92%的股份,通过中化聊城间接持有 鲁西化工 的股份比例为4.16%。 鲁西化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对于吸收合并鲁西集团的原因, 鲁西化工 表示,交易将有益于使公司治理结构更为扁平化,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决策效率,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与鲁西集团存在日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鲁西集团注销,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鲁西集团的全部资产。同时鲁西集团将并入公司,有益于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的独立性,进一步增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此次交易也能进一步深化 国企改革 ,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调整。
2023年4月17日,公司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重大资产重组注册的批复。然后不到30天,一场安全事故影响了重组的节奏。
此次安全事故也成为拖累公司2023年业绩的原因之一。此前, 鲁西化工 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盈利7.8亿元至8.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5.28%至72.11%。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受石油价格波动、化工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影响,公司化工产品下游需求欠安,部分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幅度大于对应原料价格下降幅度,叠加公司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影响园区整体运行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