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四川市场监管职能部门近期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春雷”行动,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其中涉及一起“松花江生态珍珠米”夸大宣传案件,涉事单位被罚15万元。
2023年9月13日, 四川省 内江市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对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库房堆放标注有“松花江生态珍珠米”41袋,经溯源,实为当事人生产,涉嫌夸大宣传。
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东北大米珍珠米”“松花江生态珍珠米”两种大米产品外包装袋上均标示产地为“ 黑龙江省 庆安县 ”,与实际生产地“ 四川省 隆昌市”不符,产品货值6.51万元。其行为违反 食品安全 法有关规定, 内江市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于2024年1月23日对其罚款15.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