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假期,更要严防“车轮上的腐败”。近年来,随着公车改革不断深入,公车私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车轮上的腐败”新问题仍不时出现,其中“私车公养”问题是典型表现之一,值得警惕。
最近, 广州市 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问题就涉及私车公养问题。番禺区应急管理局职员李自勇在2018年2月至2022年4月期间,利用管理该局公务用车加油卡的职务便利,私自使用2张公务用车预充值加油IC卡,为其私家车累计加油95次,消费金额3.7万元。2023年12月,李自勇受到留党观察一年处罚、降低岗位等级处理,违纪款项被收缴。
揩公家油养私家车,看似是“贪图蝇头小利”的小事小节,实质上是以权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大难题。公是公,私是私,车轮莫越公私界。“五一”假期,广大党员干部驾车外出游玩时,切不可在公私之间失了分寸、越了界限。
依据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第壹百一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有其它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表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罚;事情严峻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或留党观察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