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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鹏都农牧年报被问询 - 说明肉牛、肉羊业务的经营性亏损的原因及相关业务具体亏损金额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7 13:27:3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鹏都农牧】 【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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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深圳证交所下发关于对 鹏都农牧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鹏都农牧 ”或“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鹏都农牧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4.4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9.35亿元人民币,为2019年以来的第壹次大额亏损。问询函要求 鹏都农牧 结合牛羊肉价格、饲养成本变动情况,说明肉牛、肉羊业务的经营性亏损的原因及相关业务具体亏损金额等。

  ▲深交所问询函截图

  问询函称,深交所在对 鹏都农牧 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进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鹏都农牧 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存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存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鹏都农牧 收到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结算预付款7.22亿元;该笔预付款余额1.53亿元人民币,款项性质为预付购牛款,存在商业合理性。 鹏都农牧 2023年度年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存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存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请 鹏都农牧

  (1)说明7.22亿元预付款项的形成原因、相关合同对于款项支付的具体约定内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情形是否实质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说明判断剩余1.53亿元预付款存在商业合理性的原因及具体依据,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时间及截至回函日的交付情况,预计款项结转或回收期限。

  (3)请年审会计师结合2022年度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等情况,说明认定前期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的判断依据。

  2.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主要业务为农资与粮食贸易、肉牛业务、肉羊产业和 乳业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4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9.35亿元人民币,为2019年以来的第壹次大额亏损。报告期内, 鹏都农牧 确认存货降价损失3.58亿元人民币,主要为本期大额新增计提存货项目下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降价准备。年审会计师将“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列为关键审计事项。期末存货中,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余额为6.27亿元人民币,计提存货降价准备3.02亿元;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为3.85亿元人民币。请 鹏都农牧

  (1)结合牛羊肉价格、饲养成本变动情况,说明肉牛、肉羊业务的经营性亏损的原因及相关业务具体亏损金额。

  (2)说明报告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具体内容,包含类别、数量、单价、养殖地点等, 鹏都农牧 报告期末对相关资产进行盘点的情景,同时分析说明相关资产类别项下同比增减变动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

  (3)结合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具体类型、性质、市场需求、可变现净值预计等原因,说明计提大额存货降价准备的具体过程、依据及其合理性。

  (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报告期内实现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收入168.42亿元人民币,占年度总收入的96.52%。年审会计师将“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请 鹏都农牧

  (1)说明开展农资与粮食贸易的具体业务模式,确定供货商和客户的具体方式和过程, 鹏都农牧 是否负有向客户销售商品的首要责任。

  (2)说明农资与粮食贸易业务相关采购、销售价格明确的形式, 鹏都农牧 能否根据市场情况或自身意愿决定贸易商品的销售价格,采购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商业惯例, 鹏都农牧 因贸易商品价格波动而承担相应风险或获得相应收益的情景。

  (3)说明农资与粮食贸易业务中采购、销售的业务流程,供货商是否将 鹏都农牧 订单商品全部交付给 鹏都农牧鹏都农牧 收到商品后的仓储情况,如何承担货物减值和损毁等风险,同时说明 鹏都农牧 客户的订单是否由 鹏都农牧 全部交付,在此基础上说明 鹏都农牧 是否获得了对贸易商品的控制及理由。

  (4)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应,说明如何适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5)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2023年实现境外业务收入170.19亿元人民币,占年度总收入的97.53%,同比下降9.10%。报告期末, 鹏都农牧 货币资金余额为19.52亿元人民币,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为16.36亿元人民币,占比83.8%。请 鹏都农牧

  (1)说明境外业务主要销售国家、前五大境外客户的合作时间及销售内容、应收账款及回收情况。

  (2)说明境外存款的存放地点、使用安排、管理措施,能否对相关款项进行有效控制。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上市公司境外收入可靠性、境外存款可靠性及安全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覆盖范围及比例,并提供结论性意见。

  5.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示商誉项目巴西资产组账面原值为9.16亿元人民币,减值准备为4.72亿元人民币,账面价值为4.44亿元人民币。2023年度,除因外币报表折算增加商誉账面原值8922.68万元外, 鹏都农牧 未新增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年审会计师将“商誉减值准备”列为关键审计事项。请 鹏都农牧

  (1)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核心参数选取依据、相关测算过程,并结合巴西资产组经营状况、外部环境等原因和核心参数相较以前年度发生调整的情景,说明报告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4.31亿元人民币,计提坏账准备7,112.7万元人民币,账面价值为3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15%。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507.03万元人民币,计提比例10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4.06亿元人民币,占比99.27%,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35%。“按欠钱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表格显示,应收账款前五名欠钱方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均与2022年末情况一致。请 鹏都农牧

  (1)结合 鹏都农牧 现行应收账款相关会计政策,说明如何确定应收账款是否需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确定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在此基础上说明 鹏都农牧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2)说明按欠钱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业务背景、欠钱方的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结合业务往来、账龄增加等原因具体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属于财务报告编制错误或披露错误。

  (3)说明 鹏都农牧 在应收账款回收方面已采取的具体措施, 鹏都农牧 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在应收账款催收方面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其它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1.83亿元人民币,计提坏账准备9,706.69万元人民币,其中往来款项1.4亿元人民币。按欠钱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它应收款中大昌东峰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的往来款期末余额7,626.75万元人民币,账龄长达3-4年;同时,其它应收款前五名欠钱方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均与2022年末情况一致。请 鹏都农牧

  (1)说明按欠钱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它应收款的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交易事项、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具体金额、长期未收回原因等,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形。

  (2)结合报告期内的业务往来情况、账龄增加等原因,具体说明前五名其它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均未发生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属于财务报告编制错误或披露错误。

  (3)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金额为9.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89%。 鹏都农牧 称主要是巴西子公司当地运费、筒仓费增加所致。

  请 鹏都农牧 结合业务拓展需要、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和报告期内运费、筒仓费增加的原因及其影响,说明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情景下销售费用增长的合理性。

  9.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金融资产项下“其它债权投资”期初金额为3.44亿元人民币,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38亿元人民币,期末余额2.38亿元人民币。请 鹏都农牧

  (1)补充披露相关债权投资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债务人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投资金额及利率、期限等,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出现大额损失的具体原因,确认相关投资损益的计算过程、相关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

  (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年报显示,报告期内 鹏都农牧 开展远期商品、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原奶远期等套期保值业务,期初金额2.67亿元人民币,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31亿元人民币,期末金额1.69亿元人民币。请 鹏都农牧

  (1)说明 鹏都农牧 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模式、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公司相关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套保合约风险敞口情况,说明 鹏都农牧 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完善,是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潜在风险,是否符合本所有关规定。

  (2)说明 鹏都农牧 因业务期望的现货规模水平与套期保值产品在品类、规模等方面是否匹配,是否根据规定制定止损限额并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变化,同时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发生大额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1.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存在“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它诉讼事项”合计金额5.77亿元人民币。

  请 鹏都农牧 补充披露涉案金额前五大诉讼事项的具体事由、涉诉各方情况和诉讼请求等。

  12.年报显示, 鹏都农牧 报告期内存在6,600.62万元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请 鹏都农牧 补充披露相关非流动资产处置的详细情况和损失引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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