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午间, 纵横股份 (688070)遭同行突然发难,被指责违规参与招投标,引发资本市场和监管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同时,该消息引发 纵横股份 股票价格闪崩,在最近三个交易日中,该股下跌幅度达到16.88%。
对此, 纵横股份 相关人士曾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针对远度公司编造不实信息、恶意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纵横股份 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两天之后,5月9日, 纵横股份 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正式对外回应了相关疑问,并通过司法渠道讨公道,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此前,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北远度”)于5月7日发布声明称,成都纵横大鹏 无人机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 无人机 ”)系 纵横股份 (688070)全资子公司,在参加 喀什地区 林草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采购项目招投标中,因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受到疑问,经查实后被取消中标资格。
上述声明进一步指出,2023年5月, 喀什地区 财政局收到疑似当时担任纵横 无人机 新疆大区总监马福军发送的《关于撤消疑问函的声明》。经核对,该《关于撤消疑问函的声明》及其所使用的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远度)的公章均为伪造,其行为已涉嫌犯罪。2023年7月10日, 喀什地区 财政局公布《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纵横 无人机 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在一年内禁止其参加 喀什地区 政府采购活动。
针对各界关注的河北远度、北京远度所发《声明》, 纵横股份 在最新声明称,“我公司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资格与中标资格,不存在违规参与招投标的表现。有关 喀什地区 财政局所作《行政处理决定书》,已经法定程序由 喀什地区 财政局作出《撤消行政处理决定书》(喀地财行撤【2023】1号)依法撤消。”
另外, 纵横股份 表示,对于相关不实言论,公司依法取证并将通过法律行动维护 纵横股份 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纵横股份 强调,公司积极拥抱低空经济产业机遇和良性竞争,坚决保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依法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并对该事件引发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纵横股份 表示,纵横 无人机 于2015年在国内外率先发布并量产垂直起降固定翼 无人机 ,其实不断开拓行业应用场景,具备自主核心技术、产品谱系完善、全自主制造能力、全产业链等优势,累计为国内外1500余家客户持续提供优质产品、方案和服务,连续两年被德国专业机构(DroneII)评价为全球民用 无人机 制造商行业排名前5。
5月9日, 纵横股份 还公布了一份由 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据通知书披露, 纵横股份 、纵横 无人机 起诉河北远度、北京远度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条件,成都中院决定子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