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王颖
记者|张一诺
5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存在以下非法行为:项目贷款发放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可靠性开立信用证;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罚款125万元。
王必恺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湖州分行安吉支行行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