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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证监局 - 对久祺股份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11 14:09:1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5月11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 久祺股份 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显示,公司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超期未及时审议的情形。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 久祺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老总兼总经理李政、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雍嬿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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