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六盘水监管分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贷款管理不规范;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利用资金中介虚增存贷款规模。
王玮,当时担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行长,对公司利用资金中介虚增存贷款规模事项负有责任;张凯旋,当时担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副行长,对公司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晋商银行罚款1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王玮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张凯旋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同年2月, 贵阳银行 遵义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