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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都市合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公告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13 22:30:4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成都市】 【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

   成都市 合劢企业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 拟对位于 成都市 金牛区北站东一路18号的下列资产进行租赁处置, 现予以公告, 详细情况如下:

  一、 资产基本信息

  资产位于 成都市 金牛区北站东一路18号-1层及1层,规划用途为商业,共349套,建筑面积合计22121.59m²,资产具体详细信息请登录网址:http://www.chamc. com.cn进行查询。

  注: 上述资产为 成都市 合劢企业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 依法裁定的抵债资产, 目前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至 成都市 合劢企业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 名下, 但尚未完成资产过户手续, 成都市 合劢企业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 按资产现状对外出租,处置进程中所提供的资料、 图片等仅供参考, 不构成对实物资产的任何担保或保证。

  二、 交易条件: 要求承租人信誉良好, 资金来源合法, 能够足额支付价款并可承担租赁资产所造成的危险; 请有意向的承租人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承租函(内容包含租金付款方式、 支付时间、 承租期限等)。

  三、 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支付能力的法人、 组织或自然人。 且以下人员不得承租: 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职员、 政法干警、 金融资产公司职员、 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 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和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职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或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责任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租赁。

  四、 公告有限期限: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揭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含发布日) 止。 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

  五、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陆先生、 陈先生。 TEl:028-86516517、 028-86516575。

  联系地址: 四川省 成都市 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21楼

  受理排斥、 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刘女士,028-86516518; 张女士, 028-86516559。

   成都市 合劢企业管理合伙公司 (有限合伙)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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