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5日电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 黑龙江省 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曲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 温州市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近,浙江 温州市 人民检察院已向浙江 温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曲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曲敏,听取了辩解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曲敏利用担任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哈尔滨市 农业科学院责任人、院长, 哈尔滨市 呼兰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 哈尔滨市 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哈尔滨市 正厅级干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党委副书记、师长、政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北屯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黑龙江省 绥化市 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黑龙江省 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赚取利益,和利用我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通过其它国家职员职务上的表现,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