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间, 联创股份 (300343)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李洪国、当时担任总裁齐海莹、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胡安智遭到山东证监局警示。
公告显示, 联创股份 于2019年3月25日与北京信投惠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信投”)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北京信投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安 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新材”)进行增资,累计金额不高于3.8亿元人民币,后于2019年3月29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信投按协议实际支付增资款8888万元人民币,并获得华安新材9.999%股权。公司仅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未及时披露《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署情况及后续实际增资情况。
联创股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贰条、第叁十条、第叁十二条、第叁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 联创股份 及相关责任人李洪国、齐海莹、胡安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