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江西”微信公众号消息,经中共 抚州市 委批准, 抚州市 纪委市监委对原 抚州市 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老总曾腊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曾腊如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公车私用;毫无组织观念,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私自决定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隐匿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任人唯贤,突击调整干部,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赚取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道德沦丧,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以权谋私、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人员招聘等方面为他人赚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腊如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抚州市 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 抚州市 委批准,决定给予曾腊如开除党籍处罚;由 抚州市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腊如,男,汉族,1963年11月诞生,江西新干人,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抚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抚州市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抚州市 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