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消息,因收入确认不规范、公司治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国盛金控 日前收到江西证监局、深交所分别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函。
经查, 国盛金控 存在以下问题:
一、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 国盛金控 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至2022年期间保荐业务收入未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计量,造成公司收入确认出现过失,上述期间过失金额分别为413.67万元、212.53万元、87.93万元人民币,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二、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 国盛金控 2022年年度报告未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流动性折扣率等关键参数变更及其确定依据等,不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第壹条第(四)项规定。
三、公司治理不规范。 国盛金控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提名程序执行不到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第叁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7号)第五条、第七条规定。
江西证监局决定对 国盛金控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国盛金控 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李娥、财务总监吴艳艳,现任董事会秘书刘公银、财务总监刘详扬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责任,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深交所也对 国盛金控 及上述当事人出具监管函。